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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2018-05-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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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贺兰县检察院对本县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对县消防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税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1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的形式,并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税款征缴、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及医疗废水的处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领域进行了重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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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检查共查阅各类执法卷宗300余册,发现问题卷宗近80册。各执法单位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准备也很充分,希望检察机关经常开展此类监督检查工作,以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检查结束后,检察人员对各单位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当场提出了反馈意见,并将对部分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具体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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